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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le米乐十届全国人大政协五年间立法的五个精彩瞬间

  mile米乐十届全国人大和十届全国政协任期即将届满,换届的2008年“两会”即将召开。

  本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任期的五年,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。在五年任期中,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高质量的立法工作、强有力的监督工作等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法制保障。本届全国政协的工作卓有成效,不辱使命mile米乐,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。

  2007年10月15日,人民大会堂。同志在举世瞩目的党的上作报告时宣布: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。”

  2003年3月18日,也是在人民大会堂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时发表讲话。他就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目标提出:“抓紧制定一批新的法律,及时修改完善一批现有法律,争取在本届任期内,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。”

  时光荏苒,五年时间只是历史长河中短暂的一瞬。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短暂的五年中,如期实现立法目标。回望国家立法机关立法之路mile米乐,一个个精彩瞬间,将永载共和国立法史册。

  人民大会堂内响起热烈的掌声。宪法修正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高票通过。

  宪法是国家根本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,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。

  这次修改宪法,确立了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,增加了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,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,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,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。

  点评:此次修宪的内容都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,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,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。

  “草案将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500元,我认为仍然偏低”,四川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声雯在发言。

  李声雯发言的场合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会。时间是2005年9月27日上午,地点是位于北京市西皇城根的全国人大办公地,听证会内容是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。

  同李声雯一样,具有不同行业背景、收入各异、且说线名代表,在听证会上就个税起征点究竟应该是多少发表意见。

  这些从近五千名报名者中遴选出来的代表所发表的“个人看法”,此后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“重要根据”。

  距这次听证会正好一个月后的10月27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,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草案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。

  点评:这100元的调整表明,民意倾向对个税法修订产生了实质影响。正如此次听证会主持人、全国人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所说,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群众路线,充分发扬民主,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,推进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。

  2006年12月24日上午9时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开始在京举行。

  加上两个多月后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的审议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对这一草案先后进行了八次审议,创造了国家立法机关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。

  “民法乃万法之母”。而物权法是民法的核心,是“母亲的心脏”。制定物权法,对上至国家基本经济制度、下至普通群众的生产生活,都会产生巨大影响。

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后,十分重视物权法的制定工作,对草案多次审议,不断修改完善。在此过程中,立法机关召开的各种座谈会就有一百多次,直接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。2005年7月10日,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,广泛征求意见。在短短40天时间里,共收到各地群众意见11543件。就一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范围之广、规模之大,这在国家立法机关是少有的。

  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,凝结着立法机关和亿万人民群众心血与智慧的物权法终获通过,目前正广泛影响人们的生活。

  点评: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史上,对制定物权法的重视程度、审慎程度和民主程度,都是史无前例的。正如全国人大代表贾志杰所说,这部经反复修改、千锤百炼的法律的制定过程,堪称我国立法工作民主化、科学化的生动写照。

  2006年3月20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,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,广泛征求意见。

  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文公布的四部法律草案之一。其他三部草案分别是物权法草案、就业促进法草案、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。

  劳动合同法与每位劳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。在这一法律草案审议阶段,社会各界,特别是企业和劳动者就草案内容,展开了激烈争论。甚至有媒体评论:“这是针锋相对的立法博弈。”

  面对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的诉求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,全文公布草案,广泛征求意见。此后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各界意见191849件。这是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,收到意见最多的一次。

 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,在这19万多件的意见中,来自劳动者的意见占65%左右。

  随后,立法机关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认真研究,梳理出意见比较集中的11个问题,召开座谈会,认真听取中央有关部门、全国人大代表、用人单位、职工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。

  点评: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,寻求各方利益最佳契合点,是立法机关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。

  2007年11月上旬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京连续召开四次座谈会,其主题只有一个: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如何修改,分别听取部分法学专家、部门、司机和社区居民的意见。

 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。但这部法律实施后,其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、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的规定,各方面争论不断。为此,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,要求修改这一条。

  当时曾有专家预计,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只有近百字,涉及的内容只有一条,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能会一审通过。

  草案修改的内容虽少,却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一次采取了审慎的立法态度,非但没有一审通过mile米乐,还在10月底初次审议后,连续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。

  综合各方面意见后,立法机关对草案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完善,形成了新的草案,并最终获得通过。

  点评:为了一条规定召开四次座谈会,充分说明立法机关对法律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不同看法,采取慎重的态度,深入调研、耐心协商、充分论证,在各方面基本取得共识、条件成熟后再提请审议、表决,使制定的法律更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,经得起历史检验。(法制日报)